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3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国家层面批复实施《北部湾经济区中长期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北部湾经济区在服务国家战略中的地位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结合部,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与东盟国家既有海上通道、又有陆地接壤,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是服务西南、华南和中南,连接东中西、面向东南亚的重要通道和交流桥梁,区位优势明显,在我国区域发展和对开放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广西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大力发展向海经济,促进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办好自贸试验区,把独特的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这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积极发展向海经济;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鼓励广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发展壮大北部湾等城市群。我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会同有关方面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比较优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关于在国家层面批复《北部湾经济区中长期高质量发展规划》
2008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印发实施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在推动我国与东盟开放合作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规划》到期后,我委指导自治区有关方面对《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等进行全面评估,深入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经验,分析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存在的突出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配合自治区有关方面开展新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现实基础和条件,围绕更好发挥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潜力和区位优势,对北部湾经济区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创新驱动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面向东盟开放、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方面沟通,结合我委职责,支持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推动北部湾经济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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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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