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96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榆林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强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中游要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榆林市位于陕西省北部,地处黄河中游腹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和能源化工基地,同时也是黄河粗泥沙集中主要来源区和生态极度脆弱区。我委在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加强中游水土保持、强化污染治理、推动能源产业绿色发展等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设立专章并提出相关重大任务、工程和重要举措。
一、关于支持榆林建设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根据《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中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统一规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平台,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对于榆林市申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关事宜,我委将综合考虑前期工作基础、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等统筹予以研究。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推动《规划纲要》落地实施,推动有关部门加快编制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规划,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对陕西省以及榆林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研究并积极予以支持;同时会商陕西省加大指导力度,支持榆林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二、关于支持榆林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榆林市能源资源丰富,是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推动榆林市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对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规划纲要》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指导支持榆林市等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立足资源禀赋,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合理规划人口发展、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支持榆林建设综合性交通物流枢纽城市
我委正联合交通运输部共同编制《“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同时正在开展《“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委将结合规划的编制和推进实施,统筹研究考虑榆林市物流枢纽建设有关项目,并对满足条件的综合货运枢纽和集疏运项目按程序予以资金支持。目前,延榆鄂高铁、太中银高铁太原至绥德段已纳入2016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绥德至银川段、忻州至榆林至银川高铁未纳入规划。对于已列入规划的铁路项目,我委支持地方与国铁集团加强沟通协调,从功能定位、路网布局、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对线路走向及设站方案等进行研究论证,科学合理确定建设方案,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对于太中银高铁绥德至银川段、忻州至榆林至银川高铁,我们将会同地方在新时代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研究中,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对运输需要、太中银铁路运量增长情况及能力利用、资金筹集等,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21〕27号)要求,结合区域路网布局、既有铁路运输能力、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客流效益、地方财力支撑等条件,进一步研究项目规划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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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