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365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衢州丽水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衢州丽水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区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21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设置了长三角全域、中心区、示范区、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总体考虑是坚持以点带面、依次推进,形成新片区拓展功能、示范区先行探索、中心区率先复制、全域集成推进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明确以三省一市27个城市为中心区,主要考虑这一区域城市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致相当、发展落差不大,有条件整体复制示范区经验,率先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未纳入中心区的苏北、浙西南、皖北等地区与中心区存在较为明显的发展差距,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短板之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欠发达区域加快发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8月主持召开的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明确要求“增强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规划纲要》明确“加强长三角中心区与苏北、浙西南、皖北等地区的深层次合作,加强徐州、衢州、安庆、阜阳等区域重点城市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2020年9月,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意,我委印发《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地区﹝2020﹞1499号),出台了支持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的24项政策措施。2021年6月,经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制定沪苏浙城市结对帮扶皖北城市机制实施方案”“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制定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事项,进一步加大对皖北等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规划纲要》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进一步研究符合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的针对性措施,大力支持衢州、丽水等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增强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推动衢州、丽水等地区不断缩小与长三角中心区的发展差距。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衢州“浙皖闽赣”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定位
《规划纲要》明确“加强衢州等区域重点城市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我们积极支持衢州聚力交通先行加快打通北上南下西进的跨区域大通道,聚焦城市赋能全力提升在四省毗邻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深化产业合作加快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花园式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走在前列,立足生态优势率先探索形成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提高衢州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城市能级,有力推动打造区域重点城市。
三、关于将衢州列入G60科创走廊
2020年10月,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科技部牵头编制并印发实施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明确G60科创走廊包括G60国家高速公路和沪苏湖、商合杭高速铁路沿线的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9个市(区),将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以“科创+产业”为抓手,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着力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产城融合典范,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形成资金共同投入、技术共同转化、利益共同分享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建成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
我们支持衢州市积极承接G60科创走廊的辐射带动,强化区域产业联动和协同创新,在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产城融合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与G60科创走廊互动融合发展。
四、关于将衢州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给予充分肯定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上海市工作汇报时指出“在沪苏浙三省市交界区域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一个很好的设想,可以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中进行谋划和设计”。按照这一要求,《规划纲要》以一章内容专题部署“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明确提出“要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并要求“定期形成推广清单,加快复制推广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制度经验,示范带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2019年10月下旬,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委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2019年11月,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执委会挂牌成立,拉开了全面建设一体化示范区的帷幕。
一年多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特别是探索了32项开创性制度,生态环保、互联互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60个亮点项目开工建设,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一体化制度创新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多种形式向长三角乃至全国有条件地区复制推广了示范区八大领域22项制度创新经验。
我们积极支持衢州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鼓励衢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并充分利用省际毗邻的优势探索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提供衢州经验。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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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