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14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接续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要求,为增强资源枯竭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我委会同财政部密切关注资源枯竭城市的财政运行情况,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新余市累计获得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约25亿元,对帮助新余市解决因资源开发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增强转型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资源枯竭城市给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是一项阶段性政策,国务院批准的支持期限为9年。为合理引导地方预期,体现政策公平,避免阶段性政策长期化,经国务院批准,政策到期后对补助资金实行“退坡”。为强化转移支付资金“退坡”后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财力保障,我委会同财政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地方转型发展能力,促进地方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将“退坡”腾退资金切块下达到省。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因素法测算分配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切块到省,由省级财政结合地方转型情况统筹安排“退坡”后的资金分配。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江西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7.45亿元,由江西省统筹用于支持省内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二是自2019年起暂缓“退坡”政策。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对已经“退坡”到40%的资源枯竭城市暂停“退坡”,仍按40%给予补助,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三是加大其他转移支付力度。除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外,中央财政还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对新余市等资源枯竭地区的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江西均衡性转移支付778.5亿元,比上年增加6.9%;下达江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均衡性转移支付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属于财力性补助,中央财政将转移支付下达省级后,江西省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用于支持新余市等资源枯竭城市做好民生保障和转型发展等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运行情况、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因素,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对其转型发展予以支持。
二、关于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予以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委积极为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有关地方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主要用于居民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改善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发展条件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有关地方加快转型发展。2020年,经地方申报、专家论证,我们将新余市渝水区花鼓山独立工矿区纳入了“十四五”时期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2021年已安排约1亿元支持当地有关项目建设。
此外,我委还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通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对有关地方给予支持。相关资金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地方可统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分配相关资金时,可以适当向任务较重的资源枯竭城市倾斜。新余市可做好相关项目储备、规划、立项等工作,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积极支持新余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在养老保险方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重点向基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1998年到2020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累计超过4.5万亿元;二是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通过中央调剂,2020年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1700多亿元;三是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不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强化制度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制度可持续性。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落实省级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养老金保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
三、关于支持新余申报国家产业转型示范区
根据我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印发的《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设立管理办法》(发改办振兴〔2016〕2372号),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需经省政府推荐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此前组织申报时,江西省未推荐新余市创建示范区,因此未能将新余市纳入评估范围。
为支持新余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支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遴选新余市高新区等固废产生量大、具有一定综合利用基础的地区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同时,发布《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为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指导。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产业转移引导,持续推动区域产业集聚发展,指导资源枯竭城市加快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统筹推进新余市等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升级。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5日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