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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4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广西合山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合山市纳入全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范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政策文件。2020年,国务院批准我委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了专项规划。文件和规划明确提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由煤矿企业和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国家对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给予适当支持。“十四五”期间,我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将对合山市给予统筹考虑。同时,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合山市转型发展,合山市可统筹用于当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二、关于加大对合山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一)关于转移支付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要求,为增强资源枯竭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我委会同财政部密切关注包括合山市在内的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运行情况,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给予支持。2008—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广西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约53亿元,其中合山市累计获得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约16亿元。此外,中央财政还持续加大对广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2021年安排940.8亿元,比上年增加63.5亿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用于支持合山市转型发展。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资源枯竭城市的财政运行情况、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因素,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对合山市转型发展予以支持。

  (二)关于设立资源枯竭城市专项基金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关于从严控制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精神,财政部认为暂不宜新设相关基金。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继续通过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等现有政策渠道,支持合山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三)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测算,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政府确定。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广西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35亿元,较上年增加309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3月初,财政部已提前下达广西2021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73亿元。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合山市符合条件、准备充分的项目均可向省级政府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四)关于生态修复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配合财政部累计安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36.29亿元,支持广西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物防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要求,各省份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指标,从中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并依核准的项目清单统筹予以安排。合山市可做好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并积极申请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支持力度,推动包括合山市在内的资源枯竭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关于加大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政策支持

  (一)关于产业布局

  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对增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印发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45号)、我委《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17〕52号)均就此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十四五”期间,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指导推动资源枯竭城市立足自身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发展旅游康养、商贸服务、农畜产品深加工等地方特色产业,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

  (二)关于能耗指标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全国能耗强度需继续保持较大幅度下降,新增用能空间总体有限。为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各地区实际情况,将全国能耗双控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并采取措施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在各地区确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的情况下,积极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合理用能。同时,将督促指导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三)关于用地指标

  2020年,自然资源部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印发《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明确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其中,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和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对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建设项目,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的,自然资源部将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未纳入的,由相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四)关于减税降费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出台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如简并和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包括资源型行业在内的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企业税负明显降低。此外,相关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准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给予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的优惠待遇;对企业符合条件的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进一步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对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制造业企业购进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等。合山市等资源枯竭城市可用足用好现行优惠政策,加快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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