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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延续促进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政策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要求,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以来,我委会同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分三批界定了全国69个资源枯竭城市,其中葫芦岛市南票区被确定为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为增强资源枯竭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我委会同财政部密切关注资源枯竭城市的财政运行情况,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积极予以支持。2007—2021年,辽宁省累计获得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210多亿元,年均增速达20%,其中葫芦岛市南票区累计获得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约22亿元。

  对资源枯竭城市给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是一项阶段性政策,国务院批准的支持期限为9年。为合理引导地方预期、体现政策公平、避免阶段性政策长期化,经国务院批准,政策到期后对补助资金实行“退坡”。为强化转移支付资金“退坡”后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财力保障,我委会同财政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地方转型发展能力,促进地方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将“退坡”腾退资金切块下达到省。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因素法测算分配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切块到省,由省级财政结合地方转型情况统筹安排“退坡”后的资金分配。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辽宁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8.5亿元,规模居全国第2位,由辽宁省统筹用于支持省内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二是自2019年起对部分地区暂缓“退坡”政策。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对已经“退坡”到40%的资源枯竭城市暂停“退坡”,仍按40%给予补助,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三是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现行中央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具有内在的“自动补偿”机制,资源枯竭城市因弥补公共服务欠账、推进转型发展导致的财政减收减支,相应表现为其标准财政收入减少或标准支出增加,由此导致收支缺口放大,其享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将相应增加。2021年,中央财政已下达辽宁省均衡性转移支付540.3亿元,比上年增加13%,增幅居全国首位。

  此外,我委还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包括葫芦岛市南票区在内的有关地方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用于支持改善矿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转型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南票区中央预算内资金约70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资源枯竭城市的财政运行情况、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因素,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对其转型发展予以支持。辽宁省也可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包括葫芦岛市南票区在内的资源枯竭城市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枯竭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制定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针对性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政策体系。2007年和2013年,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45号)。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政策意见。2017年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总体方案》和全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在国家政策支持带动下,有关省(区、市)相继建立了转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20个省(区、市)出台了促进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意见或规划,12个省(区、市)安排了针对资源型地区的省级转移支付或专项扶持资金。资源型地区以转型为统领,制定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方案,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工作体系日益完善。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政策体系,抓紧出台“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和新时代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统筹指导和支持。

  三、关于分类研究东北资源枯竭矿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仍然任重道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主要责任在有关地方政府。东北有关资源枯竭地区可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培育发展符合自身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的接续替代产业。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不断完善转型政策体系和支持措施,加强典型经验模式总结推广,发挥转型成效明显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并继续通过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现有政策渠道,对东北资源枯竭地区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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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8日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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