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11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新发展阶段应更加重视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李克强总理指出,要通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近年来,我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为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采纳。结合您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及下一步考虑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2016年,我委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对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实施失信惩戒。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将政务诚信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我委将政务诚信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选指标。大力开展“清欠”工作,2019、2020两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清偿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8500多亿元,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
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开放力度
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牵头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联通了46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广泛归集共享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逐步成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总枢纽”。“信用中国”网站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日访问量达1.2亿次,为提高信息透明度、方便公众监督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加快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整合和开发利用。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信易贷”平台),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价值。“信易贷”平台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入驻平台提供多元化信用产品,扩大信用贷款占比及规模,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截至2021年5月末,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累计发放贷款3.7万亿元。
三、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方建立完善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审批效率提升。部分地方办理时间缩短50%-90%,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印发《信用承诺信息数据标准(试行)》和《信用承诺履行情况数据标准(试行)》,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共享力度,为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提供数据支撑。二是不断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效能。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和领域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如在海关系统,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平均查验率不足1%,失信企业查验率则高达90%以上;在纳税领域,信用评级为A级的纳税人可按需领用发票,D级纳税人领用则严格限量,不能享受相关便利政策。三是依法依规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依法依规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取得显著成效,“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以法院执行为例,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541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2020年执行到位金额1.9万亿元,同比上升8.1%。2020年春节专项行动共为22.8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34亿元。四是持续开展失信治理。按照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中央文明办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0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据第三方监测,重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发生率下降了60%,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自2015年起,我委、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评选出两批28个示范区。28个示范区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探索出一系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机制,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市场氛围,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2018年6月,中央宣传部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我委积极配合,组织各地方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发改电〔2018〕523号),各地方按照要求开展了“诚信建设万里行”城市接力活动、“百城万企亮信用”、企业信用承诺、“诚信万里路程 失信整改百万”等专项活动。三是组织评选诚信之星。2018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与我委联合发布了三批“诚信之星”先进事迹。通过树立诚信典型,传播诚信事迹,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带动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委将与有关部门一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扎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将政务诚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
二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建立全国一体化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体系,完善信用信息标准,提升信息归集质量和共享开放水平。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创新运用“信易贷”等模式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依法依规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共享,进一步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提升信用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净化市场诚信环境。
四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信用中国”网站窗口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市场契约精神和社会诚信意识。积极开展“诚信之星”、“诚信建设万里行”、“网络诚信大会”等活动,持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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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