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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41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桂林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建设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漓江水环境综合治理

  漓江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重要支流和水源涵养地,承担着维系西江下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大部分区域及珠江下游粤港澳地区水生态安全的重要功能。我委积极支持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16年编制印发《“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将珠江流域纳入规划范围予以重点支持。“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6.6亿元,支持广西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提升流域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加强跨流域、跨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流域综合治理政策体系,提高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并将协调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珠江流域尤其是漓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谋划和储备,深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提高项目可行性、科学性,进一步提高流域治理水平。

  二、关于支持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

  近年来,我委积极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9.57亿元,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有效促进了工程区自然生态质量的持续改善。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同意,我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中,我们将漓江流域有关区域纳入了“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出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根据《总体规划》部署,我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正在按分工编制有关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8日

发布时间:2021/06/28
来源:农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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