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7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贵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途径,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做出了具体部署。“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2017年以来,我委和原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原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创建认定工作,主要目标是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分三批创建300个国家级示范园,着力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领跑样板和创新标杆,率先探索破解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难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认定了两批共200个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其中,黔西南州兴仁县、黔南州长顺县、黔东南州麻江县等3个示范园入选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园,贵阳市修文县、遵义市绥阳县、黔南州龙里县、铜仁市江口县等4个示范园入选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园。目前国家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园创建工作,其中,黔西南州安龙县、盘州市、铜仁市石阡县、黔东南州榕江县、铜仁市玉屏县等5个示范园已入选创建范围。
示范园创建认定工作启动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的作用,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示范园申报到认定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强对包括贵州省在内各地示范园建设的指导和支持。一是加大对示范园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委于今年设置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投资专项,现阶段以脱贫县为重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园区水电路气、冷链物流、检验检测等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是今年分省投资规模最多的省份之一,兴仁县、麻江县、龙里县等三个示范园均已纳入投资计划。二是加大对示范园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根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用地特点,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政策供给,保障园区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今年初,我委与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明确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对于农产品初加工、休闲观光旅游等配套设施,允许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允许在妥善处理相关权益关系后,将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暂不做规划调整等。三是加大对脱贫地区示范园创建支持力度。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于2017年联合印发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各地区申报创建单位应适度向贫困县倾斜。在示范园认定过程中,在根据发展条件和水平分区域开展评比的基础上,对位于原贫困县的示范园额外增加10分,提升脱贫地区示范园的竞争力。在前两批认定的示范园中,位于脱贫县的示范园数量达到48个。四是推动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在组织各地梳理总结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我委择优筛选出部分省份和示范园典型经验,汇编成示范园年度创建报告,供各地交流借鉴。
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示范园建设、推动贵州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建议,继续大力支持贵州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指导贵州省安龙县、盘州市、石阡县、榕江县、玉屏县等示范园创建单位,按照既定创建方案,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第三方进行评审、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第三批示范园。二是会同贵州省有关部门督促示范园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用好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实落实建设任务,改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配套设施条件。继续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企业债券等,加大对贵州省示范园的支持力度,并积极向脱贫地区倾斜,撬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叠加共振效应,提升示范园产业承载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三是结合编制和实施《“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指导帮助贵州省有关部门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示范园建设思路和举措,促进贵州省示范园提质增效。
同时,建议贵州省有关部门结合本省实际,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本省示范园创建单位的分类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产业专家和市场化咨询机构,结合不同园区的优势资源、产业特点,分类梳理发展重点和方向,保质保量完成创建目标。二是做好示范园创建筛选储备工作,指导市县示范园立足自身资源禀赋,选准特色主导产业,强化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发挥服务带动作用,明确差异化发展路径,提升园区创建质量和竞争力。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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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