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1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族地区产业扶持力度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央财政优先安排民族地区优势产业项目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是加快发展乡村优势产业。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发展乡村产业作出进一步部署,要求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包括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在内的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发展。2021年,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0.95亿元,比2020年增加100亿元,增长6.84%,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乡村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我委在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农田水利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工作中,积极向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例,已认定的200个示范园中,位于脱贫地区的达到48个,2021年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用于脱贫地区示范园的资金比例达到90%以上。农业农村部在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时,将民族地区、脱贫地区作为分配要素之一,支持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等,着力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家民委累计安排四川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10.9亿元,支持包括北川羌族自治县在内的贫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与全国一道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包括四川北川在内的脱贫县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和帮助各地依托自身优势,找准发展方向,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设施条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民族地区、脱贫地区聚集,加快全产业链开发,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关于支持已脱贫片区县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对口重点帮扶县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确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突出重点、分类帮扶,严控规模、应减尽减,综合衡量、科学确定”的原则,在西部10个省(区、市)原深度贫困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总数应当在原深度贫困县总数基础上适当压缩,非原国家级贫困县原则上不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同时,省(区、市)要把未认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摘帽县,继续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持重点,在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可从脱贫摘帽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西部10个省(区、市)已经确定了本省(区、市)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重点帮扶县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一些地方也在积极研究确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下一步,建议四川省有关部门按照中央文件部署要求,衔接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结合脱贫地区资源禀赋,加强资源要素整合,加快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
三、关于加强对不能纳入重点帮扶县的少数民族地区帮扶
党中央、国务院对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的发展十分重视,在加大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的同时,根据巩固拓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东西部协作等方式,整合调动各相关方面力量,大力扶持未能纳入重点帮扶县的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发展。今年3月份,党中央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的意见》,调整优化了东西部省际、城市间结对帮扶关系,明确了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协作等帮扶重点,提出了协作双方要通过共建产业园区,进一步推动产业向西部地区梯度转移等任务。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办法》,初步考虑将共建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及落地企业、协作双方省份税收关联度提升、西部地区出台及落实优惠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督促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东西部省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强全方位协作,实现共同发展。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东部产业梯度转移和东西部产业园区共建,引导企业、高校等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帮扶支持力度,加快当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乡村迈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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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