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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98、2194、

6695、7494、940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国家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的建议,关于支持阳泉建设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的建议,关于支持焦作市建设中部地区数字枢纽节点城市的建议,关于建设青藏大数据区域中心的建议,关于建设香港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大数据检测及认证中心的建议均悉。经商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大数据中心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打破数据孤岛等建议,对于进一步促进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激发数据应用活力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相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有关工作进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和应用。

  (一)加强大数据中心顶层统筹。202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角度对数据中心、云计算、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进行了一体化设计。2021年5月,我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在京津冀等地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打造覆盖全国、一体联动、绿色集约的算力枢纽体系。第一批枢纽节点,主要是解决东西部数据中心供需失衡的问题,将东部发达地区数据存储、计算、应用的旺盛需求,与西部省份已有的数据中心基础以及能源、气候条件等优势有机衔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一是建立相关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达到1.4以下目标,制定数据中心能源综合利用评价指南等29项绿色数据中心相关标准,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二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国管局、国家能源局遴选发布2020年度60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打造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三是推广适用技术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了4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加快高效节能IT设备、制冷系统、供配电系统、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等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推广应用。

  (三)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我委正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有关工作,组织有关力量持续开展深入研究,加快制定出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开展数据资源调查。中央网信办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国家数据资源调查工作,进一步拓展调查范围,细化调查指标,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和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动数据安全跨境流动。中央网信办研究起草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深化数据共享开放。一是加快政务数据共享。我委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印发了两批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立了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截至目前,已面向全国各级政务部门发布1300余个数据共享服务接口,提供数据查询核验服务超过10亿次,支撑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交换量达997亿条次,初步实现了62个部门和32个地方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二是深化公共数据开放。我委配合中央网信办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推动在浙江等地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国务院办公厅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方案》,开展试点示范,引导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利用。

  (五)推进大数据科技创新和标准制定。一是科技部启动并推进科技创新2030—“大数据重点项目”,围绕基础理论与基础器件、核心技术、资源建设支撑与领域应用等方面,拟设立基础理论与基础器件,大数据获取、管理与处理技术,大数据分析、可视化与交互技术,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大数据软件系统开发技术与环境,资源建设支撑与重点领域应用等6大专题,推进我国大数据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和技术装备协同发展。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大数据标准工作组开展国家标准研制和应用宣贯,立项研制33项国家标准,并发布24项;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推广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引导行业、企业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推动数据要素开放流通和数据资源有效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顶层统筹,加强数据中心、网络、土地、用能、水、电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加快研究出台推动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实施方案,发布先进适用绿色数据中心技术,组织遴选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引导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动东西部大规模算力调度,促进数据中心充分利用西部可再生能源。在绿色节能、算力调度、数据流通、大数据应用、网络和数据安全等领域支持一批基础性、示范性工程。

  (二)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针对当前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瓶颈,探索完善数据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健全数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尽快出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顶层设计,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提供基本政策依据。对于建议中提到的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到相关文件制度中。

  (三)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做好数据共享支撑,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总枢纽作用,更好提升服务和管理效能;配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按照《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的任务部署,加快推广试点地区经验,协调推动国家统一开放平台上线。

  (四)部署实施大数据科技计划。充分考虑长三角等区域发展优势,推动大数据相关科研成果在相关地区落地应用,支持优势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自身基础和需求,积极承担相关科技研发任务,进一步深化我国大数据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和技术装备协同发展。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23日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高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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