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79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并调增勘察设计取费指导价格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价格改革,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放开由市场形成。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委于2015年2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全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等5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上述5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对促进市场竞争,提升行业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后续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在市场准入、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及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加大力度,我委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价格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