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4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免收个人基本养老金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建议》(第2348号)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情况及已开展工作
国家高度重视老年人支付服务便利化工作,积极引导各方优化老年人支付结算服务。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合作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的集成电路卡,既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又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您所提养老金跨行取现业务,涉及受理机构(ATM机布放银行)、发卡行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等多方主体,由发卡行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收取费用后与受理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进行分润。一是发卡行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该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一般区分同城、异地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二是发卡行向受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向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网络服务费,收费标准由银行卡清算机构会同成员机构制定。
为提升社保卡服务水平,推行基本养老金跨行取现手续费减免优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社保合作银行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有关要求,对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实现了免费;并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卡合作银行进一步加强社保卡发行和应用工作,针对社保卡持卡人提供了更多金融服务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例如减免小额账户管理费、年费,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服务费、个人网上银行免费办理、免费配发对账簿等。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实现省内免收个人养老金跨行取现手续费;针对退休人员异地居住的特点,为方便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部分发卡地区和合作银行进一步提供异地跨行存取款手续费的减免政策。
为进一步惠及人民群众,按照第13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近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指导行业协会推出降低跨行ATM取现手续费措施,同城跨行ATM取现手续费标准下调至不超过3.5元;取消异地跨行ATM取现手续费中按取款金额一定比例收取的变动费用,固定费用与同城标准一致。个人基本养老金异地跨行取现手续费将大幅降低。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持续优化社保卡金融功能,进一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签署的《社会保障卡创新应用服务合作协议》精神,促进社保卡联动服务,如免收社保卡首次发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视情况减免跨行转账手续费、跨行ATM取现手续费(如每月前两笔减免),提供其他区域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研究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养老金领取不便利问题,提高养老金划付管理弹性,在选择养老金代发合作银行时,将分支机构较多、服务网点下沉的银行纳入候选范围名单,允许个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变更代发养老金的银行,满足其自主选择、就近取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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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