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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18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邯郸打造国际陆港空港型综合物流枢纽的建议收悉。经商海关总署,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十四五”规划中支持邯郸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我委正在牵头研究编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将结合国内外发展新形势,明确“十四五”时期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实施路径和主要任务,指导我国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研究您的建议。
  二、关于支持邯郸建设国家物流枢纽
  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简称《规划》),在全国选取127个具备一定条件的城市,布局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41个陆港型、30个港口型、23个空港型、47个生产服务型、55个商贸服务型和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其中,已将邯郸市作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纳入《规划》。《规划》按年度推进实施,在工作程序方面,由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对照《规划》等文件要求,编制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初审后上报我委、交通运输部,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评审,结合《规划》等文件要求,统筹研究确定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并公开发布。
  2019年以来,按照《规划》等有关文件工作安排,我们会同交通运输部联合组织开展了2019年、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结合相关省(区、市)申报,我们已研究确定并公开发布了2019年23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同时,正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对2020年申报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进行评审。截至目前,河北省相关部门尚未上报《邯郸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建议邯郸市对照《规划》等文件要求,积极加大包括邯郸陆港物流园区在内的物流枢纽培育和建设力度,并加强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的工作沟通。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河北省相关部门申报情况,统筹研究您的建议。
  三、关于谋划推进航空物流快递园区项目
  邯郸机场具备较好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条件,我们积极支持邯郸机场发展。建议请河北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邯郸机场货运配套设施,优化衔接流程,提高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积极吸引专业化航空物流运营主体入驻机场,加速航空货运资源要素集聚,推进邯郸航空物流发展。
  四、关于依托武安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邯郸综合保税区
  目前,河北省已设立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廊坊综合保税区和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您提到的武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2019年进出口额仅136万元人民币,2020年上半年无进出口业务。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提出21项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发展的改革任务和政策举措,并提出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建议河北省充分用好用足已有政策,全力促进省内综合保税区发展,督促做好省内已有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建设发展,为继续增设综合保税区打好基础。
  设立综合保税区属国务院事权,海关总署为牵头审核报批和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设立综合保税区应符合有利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以及确有外向型大项目亟待进驻的原则。建议河北省对设立邯郸综合保税区做好规划论证,加大招商力度,以大项目落地作为申报设立的基础,确保入区项目适合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条件成熟时按程序向国务院申请,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积极支持。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4日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经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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