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0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义乌打造全球商贸物流枢纽港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海关总署、民航局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义乌建设“一带一路”枢纽港 共建“一带一路”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倡议,旨在促进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和务实合作。七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推动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扎实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伙伴遍及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中老铁路、中泰铁路、雅万高铁、瓜达尔港等一大批互联互通项目落地生根,区际、洲际铁路网、公路网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起以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管道、空间综合信息网络等为核心的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互联互通网络。中欧班列联通亚欧大陆20多个国家140多个城市,累计开行近2.8万列,运输货物240万标箱,成为中欧之间重要的物流通道和沿线国家务实合作的重要载体。 为强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国家积极推进物流枢纽节点布局。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依据区域经济总量、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联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需要,选择包括义乌在内的127个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您提出的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港的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研究,积极支持义乌发挥发挥长江三角洲物流重要节点城市的枢纽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物流基础条件和优势,大力发展立体交通网络,深化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和贸易往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关于将义乌列入中欧班列枢纽城市 义乌是中欧班列的主要开行城市之一。2014年以来,累计开行中欧班列864列,其中2019年开行274列,占中欧班列开行总量的3.33%,综合重箱率100%,位居全国前列。 国家高度重视中欧班列(义乌)建设。2016年,我委会同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编制的《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义乌作为内陆主要货源地节点纳入中欧班列枢纽节点总体布局,并鼓励其他城市(地区)积极组织货源,在中欧班列枢纽节点集结,以提高整体效率和效益。义乌是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市场,具备稳定货源,具有组织班列常态化运行的能力和条件。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支持中欧班列(义乌)建设,不断提高枢纽集结能力,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支持义乌打造航空货运中心 义乌具备建设航空货运中心的良好基础。打造义乌航空货运中心,有利于加快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为长三角更高水平协同开放提供有力支撑。现有义乌机场于1991年通航,飞行区等级4D,有1条长3000米的跑道、1座3万平方米的航站楼,2019年实现旅客吞吐量20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万吨。为支持义乌航空货运发展,今年4月,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提出研究迁建义乌机场的必要性。下一步,建议请浙江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航市场需求,充分挖掘现有义乌机场货运潜力,同步加快推进迁建义乌机场研究论证等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经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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