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2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自然资源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南部,濒临黄海,与日韩隔海相望,区位条件优越;拥有海岸线905.2公里,海域面积1.22万平方公里,海湾、岛屿、潮汐、港口等资源丰富;海洋科研与教育力量雄厚,落户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以及国家深海基地、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集聚了一批涉海产业集群、园区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海洋产业体系。 为支持青岛市进一步发挥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引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2014年6月,国务院批复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支持以海洋经济发展为重点,努力在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军民融合创新、海洋经济国际合作、陆海统筹等方面深化探索,为全国其他地区积累经验,我委印发新区总体方案,指导推动新区创新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青岛蓝谷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我委会同有关方面指导青岛蓝谷等示范区围绕重点任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8年1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委印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青岛要发挥海洋科学城、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和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综合功能,突出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等战略平台引领,打造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形成东部地区转型发展增长极。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相关任务扎实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等建设发展取得积极成效,青岛市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关于支持青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总体上看,青岛市在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科技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基础条件,但与深圳、上海相比,在海洋经济总量、海洋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城市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我们支持青岛市参照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要求,着力推进科技兴海,加快实现海洋领域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不断提高成果转化水平,努力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提升在东亚、东北亚乃至全球影响力。我委将与有关方面一道,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城市化战略和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认真总结深圳、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经验做法,深入研究拓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范围的可行性,如具备条件,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青岛市予以积极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推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编制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继续统筹推动青岛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支持青岛市及青岛西海岸新区创新发展,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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