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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39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为保障民生、扶持农业发展,我国对居民、农业等用电实行低电价政策,由工商业用户承担较高电价,由此形成政策性交叉补贴,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取消。
  妥善处理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对于构建科学合理的电价体系、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引导电力消费有重要作用。目前,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规定,我委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核定第二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本轮输配电价的核定,将从各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出发,结合今年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进一步优化输配电价体系和结构。结合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的核定,我们也正在研究政策性交叉补贴测算办法。下一步,我们将组织电网企业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类别用户间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的具体测算,并在测算结果基础上,研究提出配套解决措施,逐步缩小政策性交叉补贴、实现用户公平负担成本。同时开展政策研究,促进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3日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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