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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05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文明诚信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诚如您指出,诚信体系建设尚不健全,机制仍不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情况不理想,失信行为仍时有发生。您提出的“互联网+文明诚信”让数据跑起来、深化诚信数据在各领域应用、健全管理机制保护公民隐私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学习吸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和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规范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和信用信息安全防护等工作。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我委牵头建设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联通46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并与国家法人库、人口库等建立了信息核查机制,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近500亿条。目前,平台“总枢纽”的作用正不断凸显,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到同一主体名下,并将归集的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信息系统进行共享与应用。人民银行建设运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基本覆盖了全国各类持牌金融机构的信贷信息,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0年6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有10.9亿自然人、5784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分别接入机构3850家和3685家,日均查询量约800万次。
  (二)深化信用信息创新应用。一是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惩戒信息等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共享,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二是推广“信易贷”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守信主体融资的重要作用,减少银企不对称,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目前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与各地“信易贷”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各平台累计发放贷款约4100亿元。三是通过依法公开信用信息,支撑社会探索应用。我委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信用中国”网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守信激励名单和严重失信惩戒行为信息等1.9亿条,向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相关信息已在招投标、金融信贷、商业消费领域探索应用。
  (三)进一步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和数据安全防护。一是推动《社会信用法》立法。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形成了《社会信用法》草案文本,草案中明确了保护个人隐私、信用信息安全防护等相关原则性要求,以及信用主体享有的相关权利和救济渠道等内容。二是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7月22日我委会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明确了依法确定信用信息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隐私保护等内容。三是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建设。我委针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安全管理,陆续编制了《信用信息系统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信用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策略》等8个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应用系统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人民银行等单位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工作,继续开展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推进信用信息在更多领域深入应用,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和信用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4日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财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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