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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51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国发〔2008〕2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对电力用户进行无功功率考核管理,实现无功就地平衡、实时平衡,有利于降低电网功率损耗和电能损耗,提高电网和用户双方的经济性。1983年,原水利电力部和国家物价局为加强用户无功管理,颁布实施了《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促进了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减少了电网无功异地补偿,提高了供用电设备的利用率,对节能降耗和改善电能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电力用户的数量、规模和负荷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完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收费方式的建议,这有利于促进用户提高功率因数,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全社会资源节约。此前,我们已会同相关单位开展了对用户无功管理的专题研究,全面调查用户无功管理现状,分析现行无功管理政策及执行效果,并对修订现行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分析。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对于《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按照坚持就地补偿、实时平衡,坚持公平合理、奖罚并重,坚持公开透明、分类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对考核范围、考核标准、考核方式的研究论证,适时启动办法修改完善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3日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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