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68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娄底市纳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们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简称《规划》),在全国选取127个具备一定条件的城市布局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旨在通过系统整合分散的存量物流基础设施资源,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打造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为完善国家经济空间布局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娄底市暂未列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按照《规划》要求,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国家物流枢纽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由市场自发建设形成且对完善国家和区域物流网络具有重要意义的枢纽和所在城市,及时调整纳入规划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建议娄底市对照《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加强物流枢纽培育,持续改善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并加强与周边国家物流枢纽的协同联动,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规划》落实,统筹研究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调整事宜。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3日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经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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