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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8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日益突显。丹江口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为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稳定运行,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作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丹江口库区在内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成立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受水区与水源区对口协作工作协调机制。同时,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印发实施“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涉及的湖北、陕西、河南三省在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
  一、关于加大对陕南水土保持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三五”以来,水利部在陕南地区安排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累计安排水土保持中央投资3.8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2平方公里。目前,我委已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印发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下一步,我委将全面总结梳理“十三五”规划工作成效,在“十四五”期间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同时,继续发挥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拓宽对陕南等水源地相关项目建设中央资金补助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建设。水利部在编制“十四五”水土保持相关规划时,将陕南地区符合条件的县市纳入规划范围,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二、关于从国家层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是我国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我委高度重视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2013年,我委联合原南水北调办报请国务院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机制。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对口支援的要求,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同时,按照《意见》要求,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把大型引调水工程生态保护补偿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推动争取尽快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进一步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对口支援机制。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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