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54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支持吕梁革命老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强调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良好格局。8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纲要》。 吕梁市位于黄河山西段,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地区,拥有吕梁山、黄河晋陕大峡谷等生态屏障,是黄河中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功能区域。同时,吕梁能源矿产资源丰富,特色产业和农业发展势头较好,以吕梁革命根据地为代表的红色文化底蕴丰富。在《规划纲要》编制中,我们非常重视支持包括吕梁在内的黄河山西段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支持吕梁境内黄河流域开展生态系统修复治理 近年来,我委积极支持山西省开展生态保护和治理,一是依托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等,持续支持山西省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其中,2020年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由山西省统筹用于境内重点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是会同自然资源部于今年6月印发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对山西等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出明确部署。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方面根据任务分工,积极推动《总体规划》的落实工作,推进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对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等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另一方面,待《规划纲要》正式出台后,抓好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统筹开展包括吕梁在内的沿黄地区生态系统修复。在安排中央预算内相关专项资金时,积极支持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山西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向吕梁给予一定倾斜。 二、关于支持吕梁、榆林共建中国晋陕峡谷红枣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山西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我委自2017年以来启动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认定工作,山西省太谷县、万荣县、五寨县和盐湖区被列入首批示范园名单。二是2017年,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共认定了三批229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截止目前,共支持山西认定了上党中药材、沁州黄小米、忻州杂粮、吉县苹果、临猗苹果、大同黄花、玉露香梨、安泽连翘等8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力促进了山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划,继续支持山西省加强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多业态复合等,进一步研究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支持吕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红色文化 2010年,文化和旅游部批复设立了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区域范围涵盖吕梁市的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先后安排经费1.1亿元,推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性保护。农业农村部共认定了5批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山西稷山板枣生产系统等19项位于黄河流域,为促进了黄河农耕文化保护弘扬发挥重要作用。 我委在编制《规划纲要》过程中,将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为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大对山西三晋文化、红色文化等传承和弘扬力度,做好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遗产资源的系统保护。下一步,待《规划纲要》正式出台后,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挖掘吕梁黄河文化及其红色文化内涵价值,切实有效保护好重要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吕梁红色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对于您提出的支持“碛口古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建议,国家文物局将参照世界文化遗产相关标准和要求,指导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山西省文物局做好碛口古镇申报世界遗产可行性论证工作,帮助提升碛口古镇文物保护展示水平。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2日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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