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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1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稳固渭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成果,将其纳入黄河流域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强调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良好格局。8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规划纲要》并发表重要讲话。
  渭河是黄河最大的一级支流,是陕西的“母亲河”、“生命河”。渭河干流横穿陕西省宝鸡、杨凌、咸阳、西安、渭南五区市22个县域,其人口占全省比重达64%,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达65%,同时流域范围内有约1400多亩耕地。做好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关于把渭河流域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我委高度重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充分考虑渭河的重要性,提出了系统保护治理渭河等黄河重要支流的政策举措。下一步,待《规划纲要》出台后,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按职责分工编制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安全保障等专项规划,统筹考虑渭河等黄河重要支流生态保护和修复,布局储备实施一批重大政策、重点任务和重大生态工程,以渭河流域保护和发展助力陕西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同时,今年6月,我委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提出在渭河流域开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改善渭河流域生态系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总体规划中明确的各项重大任务的贯彻落实,助力渭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关于中央财政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2016年以来,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支持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陕西黄土高原被纳入第一批工程试点,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下达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工程实施有力推动了当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2020年,财政部会同四部门印发实施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多建多补”的原则,支持沿黄9省区探索建立补偿机制。近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又印发《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自然资办函〔2020〕1209号)。建议陕西省在推动宝鸡、咸阳、西安、渭南等渭河流域城市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同时,加强与上下游省份沟通协商,探索建立起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同时做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等工作,以便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渭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此外,渭河流域是中华民族最早发祥地之一,文化遗产资源富集,具有深厚历史底蕴。我委在编制《规划纲要》过程中,将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为重点任务,提出了保护传承弘扬包括关中文化在内的黄河文化系列政策措施。文化和旅游部正在编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渭河流域自然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切实加强渭河水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3日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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