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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04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享受国家级新区政策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我委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规划建设列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规划并作为重点支持区域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部署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8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位于黄河下游,是黄河流域重要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经济大省。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山东省黄河有关工作,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中对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我委印发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高水平规划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集聚集约创新要素资源,发展高端新兴产业,打造开放合作新平台,建设现代绿色智慧之城,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下一步,我委将在推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研究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发挥济南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加快黄河流域新旧动能转换。
  二、关于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领域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先行区布局
  长期以来,我委积极支持山东省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目前已布局建设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海洋物探及勘探设备、海洋水下设备试验与检测技术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并通过中科院科教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持中科院在山东的研究所加强科教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科研和工作条件。目前,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清单。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布局设施的建设工作。
  三、关于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设立济南先行区综合保税区,允许外商开展除零售业务以外的保税性质的商业经营活动,并逐步扩大服务贸易
  我委原则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挥综合保税区作用,搭建对外开放平台。目前济南市已建有济南综合保税区和济南章锦综合保税区等2个综合保税区,建议山东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找准拟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定位,实现与现有综合保税区协同发展,并按程序向国务院提出申请。下一步,我委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进一步研究论证工作。
  四、关于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赋予济南先行区更多的探索创新、先试先行的权力
  我委原则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破除新旧功能转换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创新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为其他地区先行示范。建议济南先行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求,深入研究梳理需要国家统筹解决的重大改革事项,属于山东省事权范围内的事项,由山东省自主结合实际需要,按程序赋予济南先行区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我委将积极做好协调服务。
  感谢山东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6日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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