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6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鸭绿江下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建设规划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鸭绿江起源于吉林省长白山南麓,是我国和朝鲜的界河,加强鸭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于促进流域生态平衡、强化跨境河流治理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等相关部门持续支持鸭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支持鸭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持续支持鸭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政策指导方面,我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导鸭绿江流域在内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水利部将丹东市列为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供水等基础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支持方面,我委持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鸭绿江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配合财政部安排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湿地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水利部通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安排资金支持丹东市引黑沟水库入劈柴河工程。 通过实施以上规划政策和工程项目等,鸭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19年鸭绿江监测断面II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关于将鸭绿江下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建设规划 为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2016年我委印发了《“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并持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目前,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我委正在研究编制“十四五”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下一步,我们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鸭绿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将鸭绿江流域纳入“十四五”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范围。 三、关于对鸭绿江流域治理项目,给予取消市、县两级治理工程项目资金配套的政策 按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属补助性质,采取切块到省(区、直辖市)的方式,支持地方符合条件的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未要求市、县两级配套治理工程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政策督促落实和解读,压实地方责任,在项目申报、下达过程中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市、县两级治理工程项目资金配套的情况。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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