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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48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山东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强调要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抓紧开展顶层设计。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8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规划纲要》并发表重要讲话。
  山东省位于黄河下游,是黄河流域重要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和文化大省,也是全流域唯一既沿河又沿海的省份,对外开放程度较高。黄河在东营市垦利县注入渤海,形成了著名的河口三角洲。我们认为,支持山东全面加强沿黄生态保护,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对于推动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支持山东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黄河口是我国近原生态大河河口,保存了完整的陆、海、河三角洲生态系统,是国际重要湿地之一,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生物资源非常丰富。
  (一)关于专项支持黄河三角洲生态建设。加快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一项重大任务。下一步,待《规划纲要》正式出台后,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并将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修复上中下游生态系统等作为重中之重,系统谋划包括黄河三角洲在内的黄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工程。同时,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拟编制《黄河生态保护总体工作方案》等专项规划,加强对黄河三角洲等重点地区的生态保护。
  (二)关于支持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目前,黄河口区域已建立了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黄河口国家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鉴于黄河口三角洲重要的生态地位,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在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过程中,已对黄河口等黄河流域重要生态区域予以充分考虑。
  下一步,林草局等部门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工作推进过程中,将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有序推进相关国家公园的设立工作。
  (三)关于在黄河三角洲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委正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政策文件,从中央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典型引领和试点推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指导各地深化实践探索。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中央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顶层设计,积极支持包括黄河三角洲地区在内的重要生态系统区域先行先试,深入挖掘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探索形成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四)关于推动国家和沿黄各省区共同设立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并注册在山东。我委支持研究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黄河流域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时适当兼顾京津冀及周边。目前,基金注册地尚未正式明确。
  下一步,待基金正式投资运营后,山东省符合条件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可与基金方面加强对接,按市场化程序申请基金投资。
  二、关于支持山东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在相关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上对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
  “十三五”以来,水利部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113万元,用于山东省大汶河、金堤河等黄河主要支流治理,将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纳入2020—2022年重大水利工程清单。目前,大汶河治理工程已列入我委会同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的《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待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后,我委将统筹考虑予以支持。
  关于实施“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安居工程和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建议山东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项目论证原则,充分论证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及建设时机等问题,合理把握水利建设规模和新开工项目数量,我委将按职能加强指导与支持。
  三、关于支持山东推进水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
  我委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工作,先后制定出台《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并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予以支持。建议山东省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的治水思路,推动将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等,缓解水资源短缺。在沿海缺水地区积极实施海水淡化项目,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及应急备用的重要水源,提高供水保障能力。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弱项,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下一步,我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节水、海水淡化等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2018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改西部〔2018〕1960号),明确了在资源有偿使用、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抵消、生态产业、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等9大领域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水利部牵头建立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跨省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地方落实《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配合水利部等部门,完善水权交易机制,关注山东水权交易机制建设进展情况,推进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包括山东省在内的各地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以点带面,积极探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狠抓重点改革区域。截至2019年底,全国改革实施面积累计达到2.9亿亩以上,其中山东省改革实施面积超过3600万亩,改革由点及面推进,成效进一步显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典型引领,做好经验交流,指导和支持山东省探索并总结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方式,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关于山东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山东半岛城市群覆盖山东省全域,已成为黄河流域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最强的城市群之一。关于“支持山东与沿黄省(区)共同探索城市群协同发展新机制”的建议,符合新形势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要素合理流动。下一步,我委将配合有关部门,支持山东发挥自身优势,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推动沿黄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积极作用。支持济南努力对标中心城市建设,集聚创新要素、提高经济密度、增强高端服务等功能,增强中心城市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显著提升治理水平。
  我委鼓励各级政府部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协同治理。近期,我委正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工作,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顶层设计方案,推动深化大数据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工业制造、健康医疗等行业领域的协同创新,繁荣行业数据智能应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快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支撑各行业数字化升级和产业数字化转型。
  围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5方面工作:一是先后印发实施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等;二是布局或建成了一批先进大科技设施;三是加速世界一流大学、一流院所、一流学科建设进程;四是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战略高技术制高点发起冲击,解决了一些战略性问题;五是鼓励大设施大幅提升技术溢出效益,支持企业利用大科技设施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近年来,我委先后支持山东省建成了“东方红2号”海洋考察船、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等设施,关于“优先在山东布局大科学装置”的建议,对我委进一步做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认真抓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建议“将山东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库支持项目单位及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随时录入和储备项目,建议山东省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申报等工作。同时,“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在研究起草中,对于请求纳入的具体项目,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考虑。
  五、关于支持山东发挥陆海统筹优势,打造黄河流域对外开放新高地
  今年6月8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指出,要抓住共建“一带一路”重大机遇,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培育开放型经济主体,营造开放型经济环境,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区位优势明显,开放基础良好,我委积极支持山东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打造黄河流域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重要开放平台。
  (一)关于推动沿海港口和内陆港联动合作,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2020年4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动生态友好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建设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形成交通运输对外开放新格局等方面提出了25项重点任务。交通运输部支持山东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提升港口专业化水平,完善港口集疏运输体系规划建设,推动沿海港口和内陆港联动合作,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
  (二)关于建设沿黄地区LNG输送网络。根据《环渤海地区液化天然气储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发改能源〔2018〕1876号),建议山东省与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结合沿黄地区天然气供需情况,按照实施方案,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三)关于推动青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青岛市拥有全国唯一的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以及国家深海基地、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海洋科研与教育力量雄厚,海洋产业体系比较完整,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较好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委大力支持青岛海洋发展,支持设立青岛蓝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指导示范区创新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造海洋科技源头创新高地和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增长点;积极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推动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在促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东部率先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推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编制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青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议,继续对青岛海洋经济发展予以积极支持。
  六、关于支持山东推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山东自古文脉兴盛,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儒家文化发源地和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也是黄河文化大省。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山东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旅游发展基金补助方式支持山东省旅游“厕所革命”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项目创建,黄河流经的泰安市、济南市已被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范围。二是通过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持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等,弘扬黄河文化,延续历史文脉。
  我委在编制《规划纲要》过程中,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提出了相关政策和举措。《规划纲要》出台后,我委拟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等有关部门推进规划实施,起草黄河文化传承弘扬、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创新黄河流域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深入挖掘黄河文化内涵价值,切实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关于“推进泰山国际文化论坛、稷下学宫、齐国故城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沿黄地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支持山东深入挖掘和阐发儒家文化的时代价值,推进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山东以沿黄地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重要国家大遗址考古文化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风景名胜区等,推出黄河文化旅游高质量产品和精品线路,培育和打造一批展现黄河文化、独具风格特色的标志性旅游目的地,使其成为黄河文化旅游带的重要支点。支持山东举办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活动,彰显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加强文明交流对话。
  感谢山东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3日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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