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87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改革商事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将“放管服”改革与大规模减税降费,特别是由点到面推开的“营改增”结合起来;与对中小企业实行普惠性优惠政策、清理涉企收费和降低融资、用能、上网、物流等成本结合起来;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起来,协同发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9年10月,在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行政法规,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您提出的建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简政减税减费、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加快建设数据城市、推行网络理政等建议,对于不断提升我国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在相关工作中充分吸纳。结合建议内容,现将我们在相关领域已经开展的工作及下一步考虑作简要报告。 一、关于建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2018年以来,我委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以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为原则,牵头构建并不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扎实推进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随着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稳步推进,各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加重视,不少地方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地“一把手工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大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正在加速形成,有力地推动了更多惠企便民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落地,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发挥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积极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二、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我委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及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加强信用监管数据支撑保障能力。我委牵头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目前已横向联通46个部门,纵向对接32个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整合司法裁判、市场监管、纳税服务、进出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统计等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各类政务信息,初步具备了支撑信用监管的数据保障能力。二是抓紧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要求,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及事后信用奖惩的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并指导地方积极推行。三是加强信用信息的依法依规公开。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包括信息查询、信用报告下载、异议投诉等信用信息公开服务,对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承诺、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我委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持续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一是修订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减少管理措施,按程序报批后发布实施。二是加快推动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编制,支持有关省份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以服务业为重点,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机制不断完善。三是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网络舆情、来信来访等渠道,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专家部门意见,及时发现各种形式的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推动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形成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机制,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四、关于进一步简政减税减费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减审批、降成本、压时限,持续向市场主体放权让利。一方面,行政审批不断简化。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压减4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种类压减80%,中央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压减90%,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证明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取消证明事项超过13000项。另一方面,减税降费不断推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扩大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出台鼓励研发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推动降低用能、物流、通信成本,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2项,减少幅度超过69%。2016—2019年,全国减税降费累计超过5万亿元。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固化疫情期间行之有效的取消下放做法,继续压减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落实各项减负政策,继续减税降费、减租降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五、关于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以来,我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产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产权司法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产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以产权保护年度重点任务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 六、关于加快建设数据城市、推行网络理政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工作部署,2018年,我委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动100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疏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入实质性落实阶段,一批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在更多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其中,推动利用移动互联网、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手段,在养老金资格远程认证、手机办理营业执照、无身份证快捷入住酒店等场景下进行了探索应用,并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为推动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我委支持建设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接入地方部门300余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和一批高频热点公共服务,为推动形成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全国一张网”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全国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数据共享支撑,持续完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总枢纽作用,加快推进信息共享,为精简审批、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9日
发布时间:2020/10/09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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