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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1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软环境”的建议收悉。经商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改革商事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将“放管服”改革与大规模减税降费,特别是由点到面推开的“营改增”结合起来;与对中小企业实行普惠性优惠政策、清理涉企收费和降低融资、用能、上网、物流等成本结合起来;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起来,协同发力,有效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9年10月,在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行政法规,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体制机制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在相关工作中充分吸纳。结合建议内容,现将我们在相关领域已经开展的工作及下一步考虑作简要报告。
  一、关于加强中西部地区营商软环境建设
  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对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对东北和中西部等地区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进一步对标先进,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一方面,加大区域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支持在全国建设吉林中部、湖南中部、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等20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在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落实政策支持,支持示范区推动企业入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推动国家开发银行等40余家金融机构成立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2018年、2019年先后指导开展“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金融助振兴—辽宁行动”系列活动,推动改善东北地区金融环境。三是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0年4月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延续至2030年12月31日,并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
  另一方面,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2018年以来,我委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以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为原则,牵头构建并不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扎实推进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19年,我委组织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和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评价范围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帮助地方准确查找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短板,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参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中西部地区涌现出了武汉、西安、银川等一批改革成效明显的标杆城市。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因地制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导东北和中西部等区域针对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快落实,继续开展好“金融助振兴”系列活动,抓紧修订完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推动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西部地区投资吸引力。同时,进一步发挥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积极作用,逐步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推开营商环境评价,加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以评价促进改革,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关于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为导向深化简政放权
  近年来,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将更大力度的简政放权与加强公正监管和优化政务服务结合起来。比如:
  在您提到的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方面,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会同商务部修订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在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清单长度、减少管理措施、优化清单结构,事项数量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151项减少至131项,压减比例13.2%。目前,我委正会同商务部抓紧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工作,将在按程序报批后发布实施。同时,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编制工作,支持有关省份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以服务业为重点,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机制不断完善。
  在严格约束监管执法、丰富事中事后管理手段等方面,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构建协同监管格局、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领域综合执法逐步推行,国务院各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建成,事项清单加快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联通46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500亿条。
  在建设“需求响应型”政府、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面向全国各级政务部门发布1300余个数据共享服务接口,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体上线试运行,接入地方部门300余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和一批高频热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模式逐步推行。同时,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疏解治理投资项目堵点专项行动、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有效疏解一批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问题,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形成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机制,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和支持创新;进一步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整合再造政务服务流程,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优质政务服务。
  三、关于精准落实惠企政策
  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政策落实机制,指导各地强化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和辅导推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各地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两微一端”、市长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以新闻发布、问题解答、办事指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集中发布、广泛宣传解读各类惠企政策,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提供多渠道的政策辅导。比如,国家层面,为方便企业更快捷获取政策信息,中国政府网开设“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复工复产支持政策一键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一键查”等专栏,集中公布各部门惠企政策,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地方层面,广东深圳开通“深i企—抗疫惠企政策精准办”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站汇聚、精准查询、在线办理;浙江杭州上线“亲清在线”平台,推广惠企政策在线兑付模式,促进惠企政策及时兑现。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分散的惠企政策进行清理、合并、废止,定期更新发布,加大线上线下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打通政策兑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红利及时传导到目标企业和终端用户。
  四、关于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委将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要求,在今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问卷中,适当增加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引导各级政府将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防控能力作为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有关内容,使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成为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的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6日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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