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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破除工业用天然气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制造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天然气行业的高度关心,以及对促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方面提出的针对性建议。经商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多气源竞争的供应体系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稳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推动天然气供应主体多元化。
  一是加大天然气稳定供应。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大国内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常规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产量。建成投运一批煤制气项目,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有序发展替代能源。加强与俄罗斯、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资源国沟通,保障进口管道气稳定供应。规划布局LNG接收站建设,推进LNG进口气源多元化。
  二是推进管网体制改革。2019年6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资委联合印发《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油气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推进。2019年12月9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正式成立,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目前,相关改革正在持续推进。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每年印发年度管网互联互通重大工程清单,大力协调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要求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开油气管网设施基础信息、剩余能力等,并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到位前,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按要求向符合条件的用户开放管网设施。
  四是推进天然气有序利用。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用户可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减少供气层级,降低用气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大力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天然气有序发展利用。
  二、关于多措并举使终端气价更趋合理
  我国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其中,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管理。近年来,国家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目前占消费总量50%左右的天然气价格已放开由市场形成,其余建立了上浮20%、下浮不限的弹性价格机制。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政策,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削峰填谷,并对承担调峰义务的企业体现价格折让。
  在终端销售价格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地方推进销售价格改革,加强输配价格监管。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加强配气价格监管。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规范城镇燃气安装工程收费。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指导地方加强配气价格监管和销售价格管理,促进天然气推广使用和制造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建立区域天然气交易中心
  建立天然气交易中心,通过市场机制发现价格,对于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提升我国在天然气价格方面的定价权具有积极意义。今年6月份,深圳市政府批复设立了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我们支持广东省依托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已有交易中心,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资源丰富、供应主体多元的优势,创新开展业务,促进天然气资源高效配置,并与现有油气交易中心做好衔接,为助推我国油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和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2日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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