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5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方面加大对渝西地区支持力度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包括重庆市在内的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持续加大了倾斜和支持力度。 一、关于对重庆渝西地区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给予倾斜 “十三五”以来,我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1亿元,支持重庆市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质量和生产生活环境的持续改善。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同意,我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其中已将重庆有关重点生态区域统筹纳入了“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明确了治理思路和重点任务。目前,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我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正在按分工编制有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具体建设任务及支持政策。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将积极与重庆市有关部门加强衔接,对您和重庆市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予以认真研究,并持续加大对重庆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 我委高度重视中西部地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支持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水平。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西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向县城及建制镇倾斜。建议重庆市可按照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我委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此外,在支持重庆大足静脉产业园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方面,我们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9日
发布时间:2020/09/19
来源:农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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