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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国家医疗物资储备制度体系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立多层级储备体系等建议客观中肯、论证逻辑清晰,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重要现实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和研究吸收。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障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医疗防治等应急需要,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就建立了国家医药储备制度,多年来,医药储备在满足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对药品、医疗器械等紧急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在此次疫情防控救治初期也暴露出我国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重要应急物资协同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等短板弱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方面,针对疫情防控现实需要,千方百计做好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保供工作,通过建立口罩供需协作机制、依托企业实物和产能储备等,迅速缓解了医疗物资供应紧张局面,有力保障了湖北等重点地区疫情防控需要;另一方面,针对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短板弱项,我委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并提出了补短板、强弱项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于6月12日印发实施。目前,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正在抓紧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紧缺应急物资设备的统筹配置。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重点依托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的各类医院进一步充实提高医疗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标准,并确保一定的冗余备份。
  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公共卫生储备品种规模。在统筹整合已有储备资源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中央和地方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进一步充实储备品种规模。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机关单位和居民参与储备建设。鼓励重点国有企业利用其现有医药储备管理体系、应急机制、仓储物流等优势,积极承接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政府储备;积极引导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充实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强化居民防范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风险意识,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等必要的针对性储备。
  健全国家医疗物资储备制度体系,对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十分必要和迫切。下一步,我们在工作中将充分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加快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切实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一是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分类分级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统筹配置,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充实实物储备品种规模,创新完善储备方式,切实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储备效能。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储备专项。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整合已有储备资源,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健全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储备专项,在现行实物储备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储备品种,研究增加产能储备、技术储备等多种储备形式,提高医药储备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是引导地方加强储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地市一级医药储备,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的两级医药储备,形成中央与地方储备有效互补的国家医药储备体系。
  四是提升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国家医药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9日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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