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75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行业高能耗划分办法,高耗能企业应依据标准划分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六、工业统计”中的解释,高耗能行业是指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解释,上述6大行业为工业领域中能源消耗总量排名前六的行业,“高耗能行业”的分类只是对重点行业能源消耗状况的客观描述。
  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工商业企业的冲击,我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在全国范围内,对除高耗能行业外的工商业企业用户实施阶段性降低电价5%。其中,关于高耗能行业的定义采用了国家统计局的定义。主要考虑是,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是鉴于中小服务企业、制造业企业受此次疫情影响较大,且目前此类用户平均到户电价明显高于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相关政策措施主要聚焦受疫情影响更大的高电价用户,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不是对高耗能行业的政策歧视。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2日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产业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