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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12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创建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林草局、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批准设立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
  三峡库区位于长江流域腹心地带,既是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主控节点、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全国重要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协同推进三峡库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对于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5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按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定位,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脱贫攻坚和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进行了顶层设计;有关部门制定的10个专项规划分别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整合升级、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黄金旅游产品等方面,对三峡库区进行了重点规划。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的规划体系明确了三峡库区发展定位和任务路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19年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重庆市、湖北省分别编制三峡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体系构建、城乡人口转移、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具体举措,推动三峡地区绿色发展。2020年6月29日,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三峡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积极支持重庆市推进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等“4+1”工程,开展系统性保护修复,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三峡库区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生态价值计量、生态价值应用等环节加强创新实践,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真正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当前,三峡库区要重点抓好《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我们将根据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工作推进情况统筹研究是否新设示范区。
  二、关于支持开展多层次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近年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积极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在纵向生态补偿方面,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对长江经济带支持力度。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19年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下达长江经济带11省市342.3亿元,重点向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上游地区倾斜。在横向生态补偿方面,推进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搭建长江流域上下游齐抓共管的平台,解决水的流动性与流域属地管理的矛盾,明确在2018—2020年由中央财政安排180亿元,对流域内上下游相邻省份及省域内市县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予以奖励。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拨付130亿元。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持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关于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为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重庆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5.18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主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财政部将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修编等工作,将修编后的新增县市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重庆市的转移支付力度。此外,中央财政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2020年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下达重庆市均衡性转移支付312.62亿元,同比增长10.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关于设立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资金。目前中央财政已通过水污染防治、节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为避免资金重复设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宜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不宜再新设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资金。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起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基金首期主要投入长江经济带11省市,重点支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领域,重庆市三峡库区可积极向绿色发展基金申请,加快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三、关于支持实施生态环保重点示范工程
  近年来,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支持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加大污染治理力度,2019年、2020年分别安排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3.34亿元、2.34亿元支持重庆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4+1”工程和绿色发展示范工程。
  关于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2020年6月,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我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纳入规划范围,根据三峡库区自然生态状况和主要生态问题,明确生态治理的主攻方向以及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
  关于生态旅游示范区。2016年8月,我委会同原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全面系统梳理了三峡地区等重点生态旅游区的旅游资源,明确了到2025年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在研究制定“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实施“十四五”文化旅游专项支持政策时,积极推动生态旅游发展。
  关于三峡库区国家公园。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林草局正在组织编制《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类型、面积适应性和管理可行性等各种因素,明确遴选标准,统筹布局国家公园。《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已对长江三峡地区给予了充分考虑。下一步,林草局将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国家公园设立工作,积极支持三峡地区设立国家公园。
  关于支持申报和建设生态移民试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国家低碳经济试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以及“绿色矿山与新型建材”绿色融合示范基地等建议,目前有关部门没有新的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工作的安排。
  四、关于给予相关配套政策支持
  推进渝东北三峡库区高铁、高速公路建设有利于发挥交通网络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对于推动渝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渝东北三峡库区涉及的拟建高铁项目主要包括沿江高铁成都经达州至万州段、重庆至万州段以及重庆至西安高铁重庆至安康段。关于沿江高铁成都经达州至万州段、重庆至万州段,该项目已列入《提前谋划启动的“十四五”规划重大交通工程项目清单》,我委将积极支持地方会同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稳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关于重庆至西安高铁重庆至安康段,该项目已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列为2020年储备开工项目,我委将积极支持地方会同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稳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待可研报我委后将尽快审批,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关于高速公路,重庆市9个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已纳入“十三五”规划予以支持,总规模约572公里。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渝东北地区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持续加强渝东北地区内联外通能力,串联区域产业、文化等优质要素,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建议重庆市有关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交通运输需要,适时启动相关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确定建设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关于加大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近年来,财政部通过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重点支持《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确定的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和库周生态安全保护带、城镇功能完善和城镇安全防护带、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安全防护带等。为继续支持三峡开展后续工作,2019年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0年1月1日起,缴入中央国库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统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和三峡后续工作等。2020年,财政部安排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81.24亿元,其中重庆市57.68亿元。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根据基金年度实际征收情况以及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后续工作相关规划,继续支持三峡库区后续工作。
  感谢重庆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3日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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