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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1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向资源枯竭型城市倾斜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和批准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45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工作作出统筹指导,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委正在对“十三五”以来全国资源型地区转型进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将在全面分析研判转型发展形势和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研究制定新时代促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进一步健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政策体系。
  二、关于加大重大产业支持力度
  国家高度重视优化产业布局工作。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16号),提出统筹考虑境内外资源、能源、环境、运输等生产要素,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现有布局不合理产能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力的地区有序转移。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电解铝产能跨省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创造了便利条件。《通知》实施以来,已有680余万吨电解铝产能完成跨省置换,产能向环境容量大、能源富集地区加快转移,对铝行业严控总量、优化布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支持铜川等具有煤、电、铝优势的资源型城市按照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的有关要求,通过兼并重组、产能指标交易等方式开展产能置换,建设“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链,将资源、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关于加大产业转型的政策放活力度
  国家积极支持资源型城市开展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引领和创新先行先试,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发展。在支持创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方面,2016年,我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振兴规〔2016〕1966号),支持陕西省宝鸡市先行建设省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其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在支持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方面,目前国家已批复陕西省建设了14家示范基地,涉及汽车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高技术转化应用、有色金属等细分领域。在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方面,我委会同科技部支持陕西省宝鸡市等14个资源型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有关城市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资源型城市落地转化,国家出台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鼓励相关地区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先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通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以科技成果转化引领高质量发展。科技部组织实施“百城百园”行动,加快推动一批先进适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对接、直通车活动、创新挑战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等多种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探索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以地方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牵引,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2019年依托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选择智能制造、机器人等方向先行开展创新成果产业化试点,支持地方产业集聚区建设创新成果产业化中心,开展供需对接、成果评估,促进相关领域技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为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吸引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有关要求,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实施梯度培育,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2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础上,2019年遴选公告第一批24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占95.16%,“四基”领域企业占96.37%,这批企业长期专注细分市场,创业实力突出,发挥“补短板”作用明显;二是推动各地加大培育力度,通过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继续推动“小巨人”企业的培育。三是支持资源型城市建设或培育创新型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并通过在资源型城市建设国家级高新区,积极培育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载体,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部火炬中心积极推动包括陕西省铜川市在内的资源型城市建设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围绕“一城市一主导产业”定位,深入推进开展创新型产业集聚建设,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陕西省铜川市等资源型城市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产业示范平台,打造产业转型发展重要承载区;根据资源型城市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与资源型城市加强交流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基础服务,并在关键领域支持地方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探索形成符合当地需求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和模式;围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持续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示范工程,支持5G、物联网、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融合,统筹推动包括资源型地区在内的各地方根据自身产业环境特点和优势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兴产业和创新创业的快速成长。
  四、关于推动资源型城市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
  为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我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自2014年起,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有效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2019年教育部印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提质增效。2019年第一批和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吕梁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黑河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枣庄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等50余所资源型城市相关高校立项650余项。二是为推动资源枯竭城市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教育部已批复在3个资源枯竭城市的高校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三是依托中国矿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等7所高校立项建设了矿山生态修复、煤转化技术、西部煤矿安全等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部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资源型地区就业,依托有条件的资源型地区高校布局若干科学研究基地,大力支持当地产学研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2日
发布时间:2020/09/12
来源:振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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