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53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以吕梁市为中心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建议,我国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量高、堆存量大、分布广、性质复杂,如不能合理处置利用,将带来安全和环境风险。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是转变生产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一、近年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完善政策措施。近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推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赤泥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拓宽利用途径,提升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重点针对冶炼渣、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推进资源化利用。推进机制砂石行业发展,鼓励利用废石、尾矿等固废资源生产机制砂。 (二)强化法律基础。近年来,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固废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本次修订为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三)开展示范基地建设。一是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发布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的通知》,以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赤泥)、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建设了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创建了2批60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重点围绕冶金渣、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通过政策协同、机制创新和项目牵引等综合措施,推动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针对区域内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大、利用不平衡等问题,开展区域协同利用,着力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三是推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技术标准。推广一批先进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生态环境部组织确定了广东省深圳市等11个城市和河北雄安新区等5个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二、关于您所提建议 吕梁市是重要的能源和铝镁工业基地,煤矸石、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大,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对吕梁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强化区域协作,支持吕梁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骨干企业,探索创新发展机制。 (一)关于在吕梁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我们组织建设了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已完成了建设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制定“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届时,吕梁市可以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数据平台建设。我委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明确提出了推进数据汇聚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我委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探索实践,推动大数据在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支持吕梁市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数据平台建设。 (三)关于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产品、标准。有关部门组织发布了一批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目录和产品目录,推动粉煤灰超细粉研磨技术等32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将资源综合利用作为钢铁等原材料行业规范企业评判的重要条件,提高产废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意识。建立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评价机制,支持制定一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鼓励企业自愿开展评价。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日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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