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1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品牌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宣部、财政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品牌评价体系建设 品牌评价是衡量品牌价值大小、品牌竞争力强弱、品牌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品牌评价体系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理论研究不深、评价标准操作性不强、评价方法科学性不足、评价机构缺乏权威性等问题,使得我国在品牌评价中的国际话语权较弱。随着我国品牌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结合我国国情和品牌发展所处阶段,构建科学、全面、系统的中国特色品牌评价体系,对客观衡量品牌发展水平、增强品牌评价话语权、促进自主品牌培育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我国品牌评价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委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企业家等智力支撑作用,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的品牌发展理论、品牌价值评价等研究;市场监管总局结合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推进品牌标准化工作,助力品牌培育。 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结合我国品牌发展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中国品牌基础理论、品牌发展路径、品牌评价体系等研究,为自主品牌发展壮大提供理论支撑,更好服务自主品牌建设。 二、关于提高基层品牌建设意识 品牌建设是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国内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抓手。但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发挥好市场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也要发挥好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形成品牌建设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5月10日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通过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召开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设置自主品牌消费品体验区、引导地方开展品牌创建特色活动等,搭建交流合作和宣传展示平台,在全社会广泛传播了品牌发展理念,凝聚了品牌发展共识,增强了品牌发展意识,有力推动了品牌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积极推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以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等为抓手,努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传播品牌发展理念,促进基层品牌管理意识和能力提升,以品牌建设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关于加强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品牌建设的支撑,是最具创造性的要素。为推进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明确提出“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我委在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搭建好交流互鉴平台的同时,积极组织有关部委、省级发改部门和中央企业,开展品牌发展知识培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品牌建设成功经验,同时引导各地结合实际举办品牌培训班。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品牌经理等品牌专业人才培训,教育部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面向企业的品牌建设理论研究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对增强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品牌人才培养意识、提高品牌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品牌发展顶层设计谋划能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办发〔2016〕44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品牌发展人才激励机制,发挥企业家作为品牌建设领军人物作用,培育品牌管理专业人才,造就一大批技艺精湛、技术高超的技能人才。 四、关于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质量是品牌的基石,也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核心基础。推动品牌建设,需要大力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坚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把对品质的追求做到极致。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我委在牵头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时,注重展示品牌背后的精湛技艺和传承的“工匠精神”,并专门设立“创新型企业”专区,展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品牌形象;同时还引导地方开展“工匠面对面”等特色活动,现场演绎“工匠精神”。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等,积极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促进提升社会大众的质量素养和品牌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等平台作用,大力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让“工匠精神”融入品牌建设全过程,助力实现品牌强国目标。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2日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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