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3531、789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北沧州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建议收悉。有关推动大运河河北段全线通水、协调推进北运河旅游通航、加强大运河河北段空间管控、支持沧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建议,对我们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商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运河河北段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的重要作用 大运河河北段拥有深厚的文化遗产资源和丰富的保护利用经验,深入推进大运河河北段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对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打造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运河河北段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大运河河北段全线通水和北运河旅游通航。一是我委、水利部等部门牵头编制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京杭大运河主要河段基本实现正常来水年份有水,到2035年力争实现京杭大运河正常来水年份全线有水;提出到2025年通惠河、北运河、保津支线实现分段旅游通航,到2035年北运河实现全线旅游通航,稳妥推进其他适宜河段通航。二是水利部于2019年组织开展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应急试通水,大运河河北段南运河四女寺至九宣闸段实现全线通水。 (二)强化空间保护与用途管制。一是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牵头编制了《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提出强化大运河生态空间保护与用途管制,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布局生态空间。二是生态环境部指导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大运河沿线省市在规划编制中,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历史文脉,体现风貌特色和地域特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统筹和综合平衡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空间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空间资源要素,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推进滨水生态空间建设。同时,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大运河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细化核心监控区、滨水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和用途管制。 (三)支持非遗保护传承项目建设。一是“十三五”时期,我委通过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80万元,支持河北省9个非遗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建设;同时,在2020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重点支持河北省沧州市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一期工程—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周边基础设施工程。二是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持实施大运河沿线文物保护修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等,其中就包括沧州地区的吴桥杂技、沧州落子、沧州武术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持续推动全线通水和旅游通航。我委、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大运河水资源配置研究,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优化配置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为实现大运河河北段全线通水提供工作基础;积极指导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编制北运河旅游通航总体方案,分析通航条件,研提布局方案,统筹推进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我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推进大运河沿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优化工作,继续在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政策制定等方面,指导和支持河北省等大运河沿线省市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力度。我委、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加强大运河河北段非遗保护传承力度,继续支持沧州市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等标志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提高大运河沿线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同时,建议河北省加强对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研究谋划,因地制宜推出一批体现文旅融合的特色工程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推动非遗资源转化和活态传承。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28日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社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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