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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6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解决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电厂竞争失衡指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对成本差别在2分/千瓦时以上的燃煤发电企业,由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解决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电厂竞争失衡的指引,由各省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的建议,对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构建和完善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推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2019年,全国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7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7.5%。
  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过程中,为妥善处理不同成本发电机组同台参与市场竞争的问题,各地积极开展研究,完善相关市场机制,探索形成了多种方案。一是推动形成能够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变化的电力价格发现机制,合理拉大峰谷时段电价价差,推动低成本机组靠“走量”保证收益,高成本机组靠“选(高价)时段”发电保证收益,从而实现各类机组成本回收的共赢。在山东、浙江、广东等8个地区稳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形成了峰谷价差相对合理的实时电价,为推动不同成本机组同台竞争作出积极探索。二是通过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或容量市场等方式,形成对高成本发电机组的市场化补偿,引导电源企业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有效装机容量获得电能销售以外的固定收益,保障对电网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成本机组能有稳定的成本回收途径。山东省探索建立了容量补偿机制,发电机组一旦投运,即使不发电,也可获得与其所能提供的有效发电能力相匹配的经济补偿;广东省研究建立了度电补贴相关机制,对参与市场的高成本气电予以经济补偿。三是建立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高成本机组通过参与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等辅助服务获得合理收益。目前,很多地区已探索建立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序引导煤电企业转变经营理念,引导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2019年,发电企业通过电力辅助服务获利246亿元,有效缓解了经营压力。
  下一步,我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完善电力市场机制,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不断健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容量补偿、辅助服务等相关政策,为不同成本发电机组在电力市场中公平有序竞争创造有利条件,为煤电机组由传统主力电源向灵活性、调节性基础电源转变打造良好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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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2日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体改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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