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提出的《关于国家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698号)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们完全赞同您们关于国家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落实,我委分别于2010年7月和2012年11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3760号),在6个省和包括广元市在内的36个城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各试点地区认真落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工作逐步打开了局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考虑您的建议,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低碳发展经验交流和推广,带动和促进全国范围的低碳绿色发展。
二、关于国家尽快出台支持低碳产品认证和标志等相关政策等建议。为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引导低碳生产和消费,我委联合国家认监委于2012年发布了《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并推动成立了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一步我委还将继续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低碳产品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选取试点地区、企业和产品开展低碳产品的试点示范。
三、关于尽快建立针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具体低碳考核制度的建议。我委于2014年8月印发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从2014年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各项目标责任进行评估。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已于2014年完成了2013年度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关于推行“低碳GDP”考核制度,目前还存在非市场产品估价的技术难题,国家统计局正在加强资源环境核算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目前正在抓紧制定《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为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提供信息支撑。
四、关于健全完善低碳排放监测与核算体系的建议。为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我委会同国家统计局于2013年5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方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管理制度。此外,为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我委于2014年1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要求各地方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并陆续发布了1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目前我委还在研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和核查指南,推动各地方加快碳排放权交易核查体系的建设,确保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我们将结合下一步工作,认真研究考虑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
五、关于尽快开展低碳技术评估、及时建立低碳技术推广普及制度等建议。为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低碳产业的发展,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在研究确定我国低碳技术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各类低碳技术温室气体减排量及减排潜力计算方法的基础上,编制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并于2014年8月发布。2015年2月,我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39号),请各有关单位协助组织推荐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下一步我们还将编制并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考虑您们的建议,进一步研究制定低碳技术推广政策。
六、关于加大低碳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的建议。我委结合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等重点工作,组织有关机构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支撑机构等开展了多次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低碳领域人才建设,组织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将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低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吸引更多低碳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推动我国低碳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七、关于出台支持低碳产业发展、低碳财政税收激励、低碳环境监测等相关政策,增列低碳经济发展的支出预算项目,设立重大低碳发展的专项建设项目等建议,我们也将结合下一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考虑。
感谢您们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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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