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节能环保熔窑新技术加大力度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3223号)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十一五”以来,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玻璃窑炉节能改造项目,并遴选行业内节能技术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支持窑炉节能改造。2014年,我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提出推广高效锅炉,淘汰落后锅炉,提高燃煤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减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方面的目标,控制污染物排放。目前,我委正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高效锅炉推广实施细则并评选高效锅炉推广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了玻璃熔窑节能环保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会同科技部于2011年印发了《玻璃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技术指南》和《应用案例》,其中包含9项玻璃熔窑节能环保技术;并会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成都召开了“玻璃行业余热发电暨烟气治理技术现场交流会”,交流和推广了一批玻璃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同时,加强了标准的完善和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委制定并发布了《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3)、《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252-2013)、《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50-2012)等三项强制性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对玻璃炉窑以及产品的能源消耗提出了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等指标,有效指导了生产企业能效水平的提高。另外,为鼓励企业对照标杆查找差距,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出了玻璃熔窑以及产品能耗先进值,引导玻璃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改造,提升节能减排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玻璃窑炉改造工作,并在《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中》推广先进、适用的窑炉技术。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高效锅炉推广实施细则及高效锅炉推广目录,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高效锅炉推广工作和锅炉节能改造工作,并配合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落实锅炉淘汰、污染治理、监视监测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落实《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15〕45号)要求,加强对工业锅炉、炉窑(包括玻璃炉窑)等重点用能环节节能减排改造的力度,提升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水平,防治大气污染。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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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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