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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系列解读 | 精准施策 着力破解制约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要素制约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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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要素和资源优化配置是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命题。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其核心要义是促进各类高端要素向实体经济汇聚、协同发力。时至今日,受百年大变局和世纪大疫情的影响,我国不仅在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高端要素资源支撑方面存在短板,在传统金融信贷、原材料、初级产品、土地、能耗指标等初级要素和资源供应方面也存在诸多制约,影响工业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为此,国家发改委联合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从财税、金融、保供稳价、投资外贸、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等5个方面出台了18条具体政策,这些政策含金量高、及时性好、针对性强,出实招、谋良策、放大招,着力解决制约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掣肘问题,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充分认识工业经济和传统产业平稳运行的重要性

  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其发展水平是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传统产业在我国制造业中占有主体地位,是工业化过程中的先导性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随着科技创新以及新技术的应用,传统产业不断孕育产生新的产业发展模式,与新兴产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国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产业不等于落后和衰退产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消费需求看,传统产业中的轻工、纺织等都是民生产业,具有刚性需求特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个性化、高品质产品需求增加,我国消费品行业仍具有较大增长空间。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轻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4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出口2.9万亿元,同比增长15.2%。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预测,今年我国轻工业进出口额有望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成为第一个进出口额超万亿美元的产业。

  传统产业是制造业主力,稳增长促就业作用明显。我国传统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较大,是我国工业发展的主力军。从贡献率看,2021年轻工业增加值增速明显高于全部工业,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92种轻工产品中,70种产品产量实现正增长,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大,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力量。受价格因素影响,采矿业等传统工业营业收入增长明显。从促就业效果看,轻工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工业比重超过20%,在劳动力成本不断增长的同时较好发挥了促进就业作用,成为吸纳就业的稳定器。

  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创新分为突破型创新和改进型创新,德国、日本正是通过对制造业进行不断地改进创新取得了巨大成绩。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很多新兴产业都是从传统产业中成长起来的,是传统产业与新技术融合发展的结果。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手段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有助于催生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动能,提升制造业整体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二、精准施策促进工业经济和传统产业平稳健康运行

  当前,工业经济稳定增长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较多。特别是,传统产业发展面临“缺资金、缺原料、缺地、缺电、缺能耗指标”等发展困境,影响了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为此,《若干政策》聚焦制约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要素和资源瓶颈,精准施策,长短结合,以短期纾困为主,夯实工业经济基本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工业发展的要素支撑

  一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通过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给予企业税收减免。通过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等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让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工业。

  二是稳定企业电力和原材料供应。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支持企业开发国内矿产项目,推动矿产资源再生综合利用。

  三是稳定投资和扩大外贸外资。通过启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加快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和特高压输变电线路建设,加强5G、“东数西算”、北斗产业化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并扩大投资。通过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的支持,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等稳外贸。通过加大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等鼓励制造业引进外资。

  四是保障工业企业合理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需求。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加快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二)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其就业主渠道作用。为此《若干政策》重点出台了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纾困政策。一是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二是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三是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四是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五是支持各级地方政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三)优化资源要素供给机制

  生产要素供给和配置机制的优化,需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才能够释放新需求,培育新动能,推动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因此,《若干政策》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纾困的同时,注重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各类要素向工业企业汇聚。比如,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因此,各地对于工业经济的支持,不能简单依据行业门类或企业类别进行选择性干预,而是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主要依据发展前景、市场空间、贡献率和利润率等经济指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进行支持。(盛朝迅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政策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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