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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孟玮问答之一:城镇老旧小区有哪些突出短板需要重点改造?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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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很多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路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排水设施、无障碍、消防、安防等设施不足,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跟不上,影响了居民基本生活。

  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今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改造任务、组织实施机制、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和配套政策等内容,要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20192020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93亿元,用于两年改造计划任务。与2019年相比,2020年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比2019年翻了一番,相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也随之翻番。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供水、排水、道路、无障碍等与小区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育、停车、便民服务等小区及周边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此同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要投向之一。

  “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有力有序有效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升居住品质,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通过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居民消费,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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