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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施策强化独立

精准发力促进规范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政策研究室  凡鹏飞 李嵘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文件为进一步提升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性和规范性确立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方向。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电力交易机构虽逐步完善,但存在诸如功能职能定位不明确、股份制改造缓慢、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受限、人力资源薄弱、经费来源不确定等突出问题,导致交易机构独立性和运营规范性亟待提升,以便适应新时期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的历史进程。

  笔者认为,本次《实施意见》旨在通过七大政策着力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

  一是进一步厘清职能,明晰定位。明确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各自职能定位,突出其非营利性和政府授权的合法性。二是首次将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明确为独立于交易机构的议事协调机制,主任委员由政府部门提名。三是明确交易规则制定流程,由政府部门牵头起草并最终审定,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初审。四是多元制衡,改造股权。电网公司持股比例2020年内降至50%以下。五是保证交易机构人员独立性。新进员工市场化选聘,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建立科学薪酬分配机制。六是保障资产和经费独立性,未收费的交易机构所需经费计入输配电环节成本并单列,由电网企业专项支付;七是加强专业化监管,发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作用,首次提出构建政府监管与外部监督密切配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充分考虑了电力体制改革阶段性需求,为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供了路线图。只要改革“不变形,不走样”,定会为构建公平开放的电力市场竞争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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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体改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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