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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印发两项办法明确“复评”“见证”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0/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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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复评工作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复评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见证办法》)两项办法。 

  《复评办法》中的复评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评标过程或结论进行评审,并提出复评或确认意见的过程。 

  《见证办法》适用于在交易中心登记进场的交易项目见证服务,涵盖项目开标前、开标、评委报到、评标、评标后等阶段。《见证办法》所称见证服务是指交易中心对进场交易项目交易环节、交易过程、交易数据和交易程序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见证服务采用人工核验、系统记录、录音录像等形式,进行查验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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