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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2022/08/30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水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适用项目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住建、交通、水务三个领域工程项目为发布试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本级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不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通知》要求,试点领域相关招标项目需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

  该制度将于920日开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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