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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监管系统上线运行

发布时间:2022/06/25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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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交易活动全过程在线监管,518日,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监管系统部署及培训会议,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监管系统率先在省级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会议围绕省级行政监管部门系统应用进行安排部署及操作培训,详细介绍和演示了交易实时监管、交易全过程监管、现场音视频监管、信用监管、效能考核监督、质疑投诉处理和大数据智慧监管等7项系统功能。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全过程在线监控、交易数据多维度分析以及根据交易主体信用数据依法处置管理等,形成了具有全过程实时监管、智慧监管特点的新型监管模式。 

  如交易实时监管功能,建立了实时监管报警点,对交易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并评估违法违规程度,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可在线进行异常问询、交易暂停等操作,实现实时远程一网通管。交易全过程监管功能,建立了数据监管流程链,根据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矿权交易、产权交易流程特点,从进场受理、发布公告到交易结果公示实现数据网上全留痕,大大节省了监管成本,减少了人为干预,提高了交易公平公正性,为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事后项目流程审查、项目异常审查提供数据支撑。大数据智慧监管功能,建设了数据分析智能库,对各交易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等)之间的关系进行大数据分析,通过横向抱团分析,捕捉疑似围标串标线索,通过投标效能异常分析、标书雷同性分析、中标率分析,准确掌握陪标专业户的基本信息,对恶意扰乱交易市场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了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监管系统的成功上线运行,对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建立交易活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进一步推进电子监管系统覆盖市县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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