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 > 地方动态

栖霞市念好“六字经”强化招投标服务监督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烟台广播电视台
[ 打印 ]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疫情防控部署,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动规范市场秩序,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栖霞市在推进招投标服务和监督上,念好“深学、严督、真改”“六字经”,招投标事前服务规范化、监督常态化取得明显成效。

  念好“深学”经,推动招投标法律法规入人心。一是组织深入系统“学”。利用工作例会、开标会议前时间,经常性组织系统学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购买并向市直有关部门、镇(街)及国有公司等赠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常态化开展行政审批、水务、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席会议、集中会商、政策解读、集体学习、意见征求等会议(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业务开展更精,项目招标人政策把握更准。二是邀请专家讲座“学”。通过邀请招标投标有关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各监督部门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培训,组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参加各地组织的招投标各类培训,在全市上下营造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氛围浓厚。三是利用新兴媒体“学”。充分挖掘网络资源,利用钉钉、腾讯会议群等,建立监督部门、项目业主等的密切联系机制,及时共享全国、省市等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政策使用实现随“学”随“调”。

  念好“严督”经,推动招投标监督管理常态化。一是坚持以“查”促“督”。常态化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检查,用好每年清理整治、专项检查、系统治理、巡视巡查契机,落实招标文件随机抽查和举报投诉重点核查,强化招标人法人负责制意识,持续绷紧招投标事前监督的“弦”。二是坚持以“案”促“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全市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开展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系统督促指导,加强教育形成震慑。三是坚持以“管”促“督”。发改牵头,住建、交通、水务等监管职能部门把招投标事前监管服务融入项目全生命周期日常管理中,在项目现场踏勘、问题研究、工作推进等管理过程中,在一线宣讲阐释招投标政策,常态化督查招投标法律法规落实。

  念好“真改”经,推动招投标真改实改见实效。一是注重压实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投标抓整改”的工作原则,督促招投标责任单位定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责任心不强、法规不熟悉、程序不严格、招标文件不规范等行为,督促限时整改。二是注重抓早抓小。始终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要求责任单位从头紧起,从实改起,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督促责任单位引以为戒,提升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和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消灭“苗头性”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三是注重整改成效。全力抓好上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专项清理整治,定期深入开展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三方工程主任为重点,对监督检查中明确的专项整改内容和重点,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制定整改台账、列出时间表,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