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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查出办法的电子化应用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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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推动“十四五”时期招标投标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借鉴有关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将北京市全面提升交易效率和服务效能等10项典型示范经验,以及辽宁省强化评标专家管理等30项创新成果予以公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环境。现将有关典型示范经验和创新成果的具体做法公开,供各地方、各单位参考借鉴。

  基本情况

  当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明招暗定、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新疆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查处办法(试行),并将其应用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中,通过特征码识别来认定和查处围串标等违规行为。

  二、主要做法

  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中引入了特征码识别功能,将编制投标文件计算机的硬件信息、编制投标清单计算机的硬件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工具锁ID号和编制投标清单计价锁ID号信息统计出来,并自动分析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硬件信息,将相同部分突出标注出来,提供给评标专家作为认定围串标依据。

  三、取得成效

  截止今年,全区招投标监管部门通过特征码识别检测功能,发现涉嫌围串标活动46起,有效提高了串通投标发现能力,缓解了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发现难的问题。

  四、成果特色

  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使用计算机硬件特征码识别技术、标书编制软件锁识别技术和计价软件特征码识别技术,实现了自动化甄别功能。提供给评标专家作为围串标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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