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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息“零提供”

发布时间:2021/07/27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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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推动“十四五”时期招标投标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借鉴有关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将北京市全面提升交易效率和服务效能等10项典型示范经验,以及辽宁省强化评标专家管理等30项创新成果予以公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环境。现将有关典型示范经验和创新成果的具体做法公开,供各地方、各单位参考借鉴。

  南京市坚持把“整合共享”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以思想破冰为引领,以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为重点,不断推进“不见面交易”体系建设,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上狠下功夫,首创企业材料“零提供”,通过政务数据整合共享,让市场主体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不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实现材料提供从“多次多项”到“零提供”的转变,彻底解决材料反复提供的“麻烦事”。

  )主要做法

  1.抓好规划引领。为深入贯彻落实41号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精神,南京市抓好规划引领这个关键,制定《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材料信息“零提供”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方向,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2.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专业交易系统中的企业入库资料,结合各类交易活动中需要使用的材料,形成高频证照材料清单46项,为“零提供”顺利实施夯实了基础。

  3.推动互联共享。通过与各类政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积极协调沟通,已实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横向与南京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南京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4.统一数据管理。市场主体按需选择、核对确认后,直接调用信息,无需再另外提交材料,调用的信息统一存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中心”,真正为市场主体减材料、减时间、减流程。

  5.实现全程可溯。系统对用户调用信息情况自动留存调用日志,记录调用时间、调用渠道、调用内容等详细信息,确保操作留痕、可溯可查。

  6.积极先行先试。在满足信息源数据覆盖全面、来源可靠、标准一致、更新及时等信息共享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动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使用次数多、更新频率高的营业执照和立项审批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实时获取全国范围内营业执照数据、南京市级项目立项审批数据,基本满足市场主体“一照一文”的信息调用需求。目前,90%以上的企业选择了“零提供”方式,已调用信息4000余次。

  )取得成效

  1.利企便民得到进一步落实。“零提供”能够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效能,通过各级各领域政务信息的有效归集,充分运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打破传统建库模式,取消事前核验环节,各交易系统不再需要重复登记信息,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许可信息、业绩信息、信用信息等一键调用,有效精简环节、提高效率,为企业松绑、为群众省力。

  2.政务数据共享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零提供”的实施,打破了“数据孤岛”,解决了以往交易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主提供材料真伪难辨而导致多次投诉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各类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实时交互,确保数据权威可靠,不仅化解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还解决了信息弄虚作假的难题,为构建诚实守信交易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

  3.智能化评审得到进一步推进。证照信息由“图片化”向“数据化”转变,减少了电子投标文件的大小,节省了数据存储空间。专家评审由“人工化”向“智能化”转变,评委只需查看结构化数据,既节省了评审工作量和时间,又保证了评审结果的准确,还可为大数据研究提供扎实的数据基础。

  )成果特色

  1.数据整合共享。“零提供”突出“整合共享”理念,紧密结合41号文件精神,以“互联互通、共享高效”为目标,以数据中心为支撑,建立以云服务平台为核心的“1+N”信息化体系,将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总枢纽,各系统按照统一数据标准运行交互,初步形成公共数据汇聚、互联、共享机制。

  2.信息直调直用。“零提供”突出“精简便民”理念,简化交易流程和环节,将公共资源交易所需信息由“信息源头”-“用户”-“公共资源平台”三级流通转变为“信息源头”-“公共资源平台”的直供模式。市场主体在投标文件制作环节直接调用证照材料,不再需要提供扫描件,实现材料“多次多项提供”到“零提供”的转变,解决了市场主体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重复填报、反复提交相关证照材料的问题,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3.官方权威直供。“零提供”突出“权威可信”理念,通过归集各级政府网站、官方渠道已公开的信息,全面覆盖各行业、专业领域,实现多维度的数据融合,确保来源可靠,市场主体能够在数据源头挑选第一手信息,有效破解企业弄虚作假、信息真伪难辨的难题。

  4.强化主体责任。“零提供”突出“主体责任”理念,改变“事前核验”的信息校对模式,由市场主体自主挑选、自主确认,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再在交易活动开始前核验市场主体信息材料,有效厘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5.来源可溯可查。“零提供”突出“智慧监管”理念,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调用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原先市场主体填报的信息,没有可靠来源,存在着监管难、查证难的难题,现在信息数据由数据中心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有效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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