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招标投标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借鉴有关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将北京市全面提升交易效率和服务效能等10项典型示范经验,以及辽宁省强化评标专家管理等30项创新成果予以公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环境。现将有关典型示范经验和创新成果的具体做法公开,供各地方、各单位参考借鉴。
贵州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创新招标采购交易机制、公共服务和监督方式,培育招标采购市场发展新动能,培育“互联网+”招标采购内生动力,深化招标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招标采购从线下交易到线上交易的转变。
(一)主要做法
1.法治先行,为“互联网+”招标采购提供制度保障。依法保障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获取招标信息。为保障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获取招标信息,《贵州招投标条例》就推动建立本地区统一的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等提供信息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的出台、平台的建立,对充分发挥交易大数据在服务市场主体,行政监督和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实现招标信息全面公开,指定媒介一处发布,交易平台、专业部门等网站同时共享提供了法治保障。
2.依法规范“互联网+”招投标程序。程序规范是保证结果公平的重要环节,为优化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强化监督,《条例》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免费向社会公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当以坐标图示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方便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产生的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答复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该网站公开解答等三个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和明确规定。
3.依法保障招标文件网上澄清、修改及质疑提出和网上回复。为切实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招投标效率。《条例》明确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通过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公开进行,并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公开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公开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成果特色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贵州省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方案》紧紧围绕“互联网+”招标采购运用,从放开准入、简环节、降成本、增活力,转方式、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等三个方面提出18条工作举措和责任落实分工,强力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落地落实。
1.简环节、降成本、增活力。一是为切实解决“处处要CA、CA比人多”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市场反应强烈的问题,积极推行以企业唯一信用代码网上实名验证、注册用户名代替“CA”方式。从2017年至今,省内省外1164家市场主体,全部实现以企业唯一信用代码实名验证注册,远程在线时时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二是全面推行远程在线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全面取消现场投标报名、购买、递交投标文件,着力推进“互联网+”运用,切实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简环节、降成本、增活力。
2.转方式、强监管,净环境。一是顺应“互联网+”招标采购趋势,全面推行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在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免费向社会公开,供市场主体免费查阅,主动接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招标文件修改、异议提出、异议答复网上公开,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产生的疑问及答复,一律通过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在线公开进行。三是加强交易现场纪律秩序维护,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音频、视频记录,全程留痕可追溯。四是强化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采取现场监督、检查抽查、在线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招标、投标、评标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明确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受理处理投诉机构(处、科室),及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
3.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健全完善远程异地评标互联互通网络系统,积极推行由招标采购项目属地交易平台发起,异地专家就近在其属地交易中心,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远程异地评审,提高交易便捷性,遏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推动建立全省评标场所、评标工位公开共享、随机配置机制和运行方式。建立以专家属地交易中心为集合地点,全省统一的远程异地评标专家语音、短信通知方式。三是建立互联共享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类同电子化检索、比对提示系统,提高评标效率、质量,保证公平公正。
(三)取得成效
一是积极探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为了规范评标活动,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积极探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合作,成功的与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4宗跨省评审项目。两省专家就近在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登录电子评审系统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工作,项目评审全程可视、过程留痕、可查可溯。
二是深入开展省内跨区域的多点交叉联动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稳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在与谁远程、如何远程的问题上认真思考谋划。2020年,由安顺交易中心发起,联合铜仁、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联合远程异地评标实施规则》及其操作规程。2020年全省成功完成88宗招标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涉及项目资金88.6亿元人民币。
三是全面推广运用“远投网开”。为不断拓展“互联网+”新技术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覆盖面,全面推广运用“远程投标,网上开标,在线监督”,将投标开标的线下场景全部转移到线上,将服务、交易、监督有机融合。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只需输入密码进行远程解密即可完成开标。整个开标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不仅实现了招投标主体“零跑腿”,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还从源头上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做到监管集约化、服务便利化,实现了提效率、降成本、减干扰、促公平。